领事馆是国与国之间建立外交的一种体现,一般会设立在经贸繁华的较为发达城市,主要负责本国在该地区内的侨民管理与其它领事事务。基于某些原因关闭领事馆意味着什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本国公民在该地区办理签证、延期签证无法办理,同时也无法在该地区给外国公民颁发签证;表明两国关系紧张,有可能到了已经断交或者即将断交的程度。
领事馆和大使馆都属于外交机构,类似于一国在另一国设立的办事处。从权限方面来讲,领事馆仅仅是服务于该地区的侨民和相关领事日常工作,它接受国家外交部门和所在国大使馆的双重领导;大使馆则是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利益,一般设立在建交国的首都,全面负责两国关系,受政府和外交部门直接领导,大使馆的负责人由国家元首任命并代表元首履行责任。
领事馆通常根据业务权限划分为领事代理处、副领事馆、领事馆和总领事馆,可以将它们都理解为大使馆的分支机构。根据所在建交国的侨民数量、领事业务和所在地区的重要性,来决定是否有必要设立领事馆和设立哪一种级别的领事馆。一般来说,两国建一定会设立大使馆,但是不一定会设立领事馆;如果两国断交一定会撤销大使馆,但是不一定会撤销领事馆。
总领事馆并不是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的领导机构,它们是都是属于“领事馆”的范畴。关闭领事馆也并不代表两国之间断交,只是在该地区内的侨民权益保障以及该国公民办理签证业务不方便了。总的来讲这是国与国政治关系紧张的表现,不利于经济、文化、教育与科技等领域的交流,单方面要求关闭领事馆是公然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行为。